在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吗
温州鹿城律师事务所
2025-05-01
结论:
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待定,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内可行使撤销权使借条自始无效,未行使则借条有效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法律,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受威胁所写借条并非当然无效,而是效力待定。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若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,借条则有效。同时,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。若在写借条过程中遭遇威胁等类似情况,法律问题复杂难辨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待定。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借条,但要承担受威胁事实的举证责任。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,撤销权消灭,借条则有效。
为维护自身权益,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证据,如现场录音录像、证人证言等,证明受威胁的事实。同时,要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积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撤销权消灭,保障借条被依法撤销,维护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处于待定状态。依据法律,一方或第三人用胁迫手段,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
(2)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。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
(3)若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撤销权,借条则有效。
(4)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。
提醒:受威胁写借条后要及时收集被胁迫的证据,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,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受胁迫方若想维护自身权益,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,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借条。
(二)若距离写下借条已过去较长时间,要注意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期限,避免撤销权消灭。
(三)受胁迫方需要积极收集受威胁的相关证据,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、证人证言等,来证明受威胁的事实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受胁迫,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,或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撤销权消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受威胁写下的借条效力待定,并非直接无效。一方或第三人胁迫他人写借条,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
2.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若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
3.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,借条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则借条有效。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事实举证。
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待定,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内可行使撤销权使借条自始无效,未行使则借条有效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法律,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受威胁所写借条并非当然无效,而是效力待定。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若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,借条则有效。同时,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。若在写借条过程中遭遇威胁等类似情况,法律问题复杂难辨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待定。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借条,但要承担受威胁事实的举证责任。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,撤销权消灭,借条则有效。
为维护自身权益,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证据,如现场录音录像、证人证言等,证明受威胁的事实。同时,要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积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撤销权消灭,保障借条被依法撤销,维护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威胁情况下写的借条效力处于待定状态。依据法律,一方或第三人用胁迫手段,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
(2)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。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
(3)若受胁迫方在规定时间行使撤销权,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撤销权,借条则有效。
(4)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。
提醒:受威胁写借条后要及时收集被胁迫的证据,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,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受胁迫方若想维护自身权益,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,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借条。
(二)若距离写下借条已过去较长时间,要注意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期限,避免撤销权消灭。
(三)受胁迫方需要积极收集受威胁的相关证据,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、证人证言等,来证明受威胁的事实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受胁迫,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,或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撤销权消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受威胁写下的借条效力待定,并非直接无效。一方或第三人胁迫他人写借条,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。
2.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若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内未行使,撤销权消灭。
3.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,借条撤销后自始无效;未行使则借条有效。受胁迫方需对受威胁事实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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